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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欠缴险费,生育保险暂停
  用人单位参保后欠缴生育保险费的,从欠缴次月起停止支付该单位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在3个月以内的,足额补缴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按规定补发生育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以上的,在补足所欠金额及滞纳金后,其职工可从补缴之日起享受相应的生育保险待遇,欠费期间其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